我们看中一个门市房子,然后看房了,是一个中间人跟着看的,看完之后打算买了。就说定下来 但是没交定金,当天晚上房主就把租户赶走了,第二天我们又去看了下后来不要了,房主管我们要赶走的房租费用,不给就要起诉我们,我想了解的是这个有法律依据吗
2025-12-18 08:55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中介参与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是常见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介在看到您和房东之间达成初步协议后,即决定不再继续租赁该房屋,并且房东随后将租户驱逐,那么房东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应当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解除。因此,在房东决定不再租赁该房屋并驱逐租户之前,房东应书面通知您和房东解除租赁关系。如果房东没有这样做,房东可能会被认定为违约。 其次,房东应该退还已收取的租金以及因出租而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如物业管理费等),这些费用通常会在租赁期间内由房东承担。 最后,房东还可能需要赔偿由于租户被驱逐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搬家费用、租房期间的任何经济损失等。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上述赔偿,请尽快与房东协商并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起诉讼。同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