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在去年农历十一月十四凌晨,驾车上班途中与一辆无牌无照的三轮车追尾相撞,造成一死一伤。事故的原因是三轮车因燃油不足后在机动车超速道上步行推车行走。死者是乘坐三轮车的,车没油后在后面推车。年前己与死者达成谅解,并给我们出具了谅解书。但伤者作为三轮车驾驶员,无视自已是过错方,借机敲诈向我索要三十万,以此要挟不给签谅解。我孩子入了60万的保险。现在我孩子在看守所己三个多月,至今没有开庭,前几天去法院问,说伤者要申请凭残,等凭残有了结果才能开庭。我想问问律师看看能不能在还没开庭这段时间给我孩子办取保侯审?具体要怎么做。
2024-08-30 18:42关于您孩子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判阶段之前,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其能够正常参与庭审活动。然而,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由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评估,包括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受害者的伤情、赔偿情况以及双方的谈判过程等。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同时,如果您的孩子被羁押在看守所中,您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会见、聘请辩护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为提起上诉等。希望您尽快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