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的继父,我爸爸没有能力抚养他了。我爷爷有个亲生女儿,有两个外孙子,但是他女儿去世了,女婿还在,我爷爷离开我们家30年了,基本没联系过,我今年25岁。爷爷一直跟他女婿还有外孙子一起生活,今年85岁了,但是他女婿和两个外孙子现在不管他了,直接送到我们家去了。这种情况应该由谁赡养老人呢?或者不赡养的一方应该出点抚养费吗?谢谢
17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确实是一个复杂且需要细致考虑的问题。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供养义务。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纠纷导致无法共同照顾老人时,法律规定可以考虑其他方式来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当考虑的是是否能够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同意采取某些措施来照顾老人,那么可能不需要强制性的支付抚养费。此外,考虑到您爷爷已经85岁高龄,身体状况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尽可能地提供适当的照料和支持。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相关情况进行裁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老人的生活状况、经济条件、健康状况等,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等因素,做出公正判决。 请记住,无论哪种情况,最重要的是要确保老人得到妥善的照顾和关爱。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面临类似问题,请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