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公司合伙人之间的纠纷,没开公司之前,我欠一个合伙人10万元,后来约定我们共同投资,协议只写了每人2万元,总共我给了20多万,加他的一起,流水账显示是我投资,股份是一个人33%,第三个人。把我的车子拿走了,当时没有写以车作抵押,对方有一张欠条。
2024-07-10 21:03在您描述的合伙人纠纷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您提到协议中只写了每人2万元,但实际您投入了20多万,这表明实际投资与协议内容存在差异。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证明实际投资额和您所占股份的比例。 对于您欠合伙人的10万元,如果这笔债务已经通过投资转化为公司股份,那么这笔债务应当视为已经清偿。如果对方仍持有欠条并主张债权,您可以提出抗辩,说明债务已经通过投资转换为股份。 至于您的车子被拿走的问题,由于没有书面协议作为抵押,这可能构成无权占有。您可以要求返还车辆,并指出没有书面抵押协议,对方无权占有您的车辆。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投资额、股份比例,返还车辆等。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投资流水账、欠条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