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因当时土地发包时,将土地发包给许某,可是许某嫌弃土地不好,丢荒多年,王某加入该生产小队,小队又将该土地发包给王某,王某家种植多年,且缴纳发包费用,一直到现在,但是没有当时的发包证明,只有小队人员联名证明书一份,许某也没有相应的承包合同及证明,现在土地征收了,许某说该土地是他的,要与王某分征收费,请问该土地的权属应该归谁,该怎么处理?
2025-10-10 23:39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无权直接占有使用。如果土地已经被依法征收,并由政府收回,那么该土地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国家或集体。 在本案中,虽然许某曾经承包过该土地,但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他有权继续占有使用该土地。因此,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许某有权继续享有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否则该土地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王某。 解决此类争议的最佳方式是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例如协商如何合理分配补偿款等。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以及赔偿事宜。 最终,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建议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尽可能地采取非诉讼的方式解决,以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