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有结婚证,离婚原因是感情不和,性格不合,女方户籍所在地在灌南县,有一个 2岁的孩子,当事人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当事人在徐州市,律师费用面议,望尽快联系当事人
10天前尊敬的客户,感谢您向我咨询有关离婚案件的问题。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存在感情不和的情况,并且双方对于婚姻关系的结束原因持有不同的看法。在这样的情况下,争夺子女抚养权是常见的争议之一。 首先,建议您尽快与律师进行沟通,以确定是否需要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此案。律师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指导您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考虑到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如徐州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选择一位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可能会更有利。律师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提供更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帮助您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孩子。 最后,为了确保处理离婚事宜的成功率和效率,建议您尽早开始行动,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以便安排时间进行详细讨论和规划。 请随时保持联系,我们将尽力为您解答疑问并提供支持。祝您早日解决家庭纠纷,恢复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