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男友问我借了2.5W周转说三天还,直到分手后都未还,期间给我买过11400的包,3400的项链,还有施华洛世奇水晶饰品。我给他买过皮带3000,围巾2300,两人出国旅行团费11000我支付。外出旅行首次免税店买化妆品6600,他刷卡,第二次免税店2000多(自己东西1000),我刷卡,回程我给他转账5000。这是比较大额的消费,剩下吃饭看电影的费用他有付款我也有付款,我忽略不计但是他要跟我清算。请问律师,借款可以追回吗?有支付宝转账记录(备注要还字样)。
2024-09-25 07:1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则可能构成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您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并且对方没有偿还借款,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此外,您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收集证据,如银行对账单、短信或电子邮件等,以支持您的主张。请注意,具体案件的处理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借贷金额、双方关系、是否存在公证或其他证明材料等。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