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律师您好,我和我媳妇因为5年前她和另外的一个异性有不正常的关系,导致感情破裂,当时为了孩子考虑没有离婚,她也因此事吃过药自杀,后我发现及时送往医院。后来的3年里,两个人都相互看对方不顺眼,多次想让我离开家,她经常下班回来的很晚,我一心在孩子和家身上,没有过多的关注她的行踪,慢慢的两人感情彻底破裂,经常吵架,为了不想影响到孩子,我就离家。期间很少照看过孩子。现在我们要离婚,因为房子的事无法协商。现在我们住的房子是回迁房,婚后我把户口迁到她家,后来拆迁了,每人可以以优惠价格购买45平米,老房子是她爸爸的,这种情况离婚我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吗?
2026-01-26 15:06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存在出轨行为,并且该行为对夫妻关系造成了严重影响,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信息来确定您的具体权益。 首先,您提到的房子属于回迁房,这意味着您和您的妻子共同拥有这些建筑物的所有权。如果您想要获得房屋产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此外,由于您曾经将户口迁移到了妻子家中,因此您有可能会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然而,对于具体的补偿金额,您需要详细说明您的情况以及您如何希望处理这个案件。例如,您是否愿意接受一次性支付的补偿?还是希望通过其他方式(如分得房屋的一部分)进行补偿?这些都需要您与对方进行详细的讨论和协商。 总之,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双方的合作和理解,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家庭律师为您提供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