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的法律问题如下: 我父母有一女仨儿,有房产三套,其中一套给了长子结婚用,剩下两套中的一套,在没分家的情况下,被小儿子出售。剩下这套作父母养老房(没房权证)小儿子还要买出去,把钱据为己有。并且在其余子女不清楚的情况下,变更了父母养老房为他自己房子。这样的变更合乎法律吗?大姐与二儿子一点房产也没有,法律可以帮助分到吗?感谢律师帮忙!
10天前首先,关于您的问题中的第一点,即您母亲的房产如何分配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方式主要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如果您的母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遗产。如果您认为您的母亲生前未立遗嘱,并且您们之间存在有效的亲属关系,那么您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 其次,关于第二点,即您的大嫂与二哥是否有权利要求分割房产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只有合法继承人有权要求继承遗产。如果您认为您是合法继承人之一,而您的大嫂或二哥不是,他们就没有资格要求分割遗产。但是,这还需要考虑具体的法律事实和证据支持。 最后,关于第三点,即是否可以更改房屋产权证书的问题,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您们之间不存在有效的离婚协议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件,那么您们之间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影响到房屋的所有权。如果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那么更改产权证书的行为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总之,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在上述情况下的权益和责任,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