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11月17日租了一个门面,交了半年房租,两千块钱押金,只营业了一个半月就关门了,当时因为我要先退押金房东就骗我签了一份合同终止的纸条,并答应我只要房子租出去了就退我房租,还说因为要带别人看房怕不方便叫我把钥匙交给他,因为相信他就给了他,他于3月份把房子租出去了,我的房租是交到5月份才到期,他现在却不给我退房租了,怎么办?
2024-09-07 21:27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在2016年11月17日结束。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有义务在租赁期满前至少一个月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可以找到新的住所或继续寻找。如果出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履行这一义务,那么承租人有权要求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情况似乎符合上述规定。因此,您可以向房东提出以下请求。 请求房东退还剩余租金。 要求房东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通常为提前终止合同的补偿)。 如果房东拒绝退还剩余租金和/或支付违约金,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法规而异,请确保了解当地的法律和程序。同时,为了保护自己不受进一步损失,建议保存好所有相关的书面协议和收据等证据,以便在未来需要时能够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