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逼着我们随便找单位盖章就业证明 不然不发毕业证 这合理吗 我没有挂过科 符合毕业标准
2025-09-05 04:57《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因此,如果学校的就业证明不符合法律规定,即不符合毕业标准,那么学校是无权强迫学生盖章或不发毕业证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并为高等学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所以,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学历符合毕业标准,而学校提供的就业证明不符合规定,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学校重新出具合格的就业证明。此外,你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