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我是2015年11月18号生的二胎,当时不符合政策,属于抢生,现在户口还没报上!想问一下这个情况目前还要罚款吗?
2025-07-01 04:0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规定,对于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实施的“二孩”政策,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如果您符合该政策条件,并且您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那么您可能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关于具体数额和缴纳方式,请参考当地的人口计生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通知。一般来说,社会抚养费是用于补偿因超计划生育造成的资源损失和社会影响的费用,通常包括对父母双方的罚款以及子女的抚育费用等。 请记得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有其他相关的问题,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