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天63岁,2017.4.30在昆山千灯骑电动车出了交通事故,责任书下来了,对方全责。医药费花了十几万,对方没钱才拿两万,剩下的都是我们垫付的
2024-10-26 13:19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申请追偿。同时,建议您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理赔流程和要求,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