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朋友吃饭,在桌子上吵起来了,他们下楼打起来了,我没动手 ,他们拉开就回家了,我也回家了,他们回家又拿刀砍伤了人,跟我有关系吗?
26天前在您的描述中,您似乎遇到了一个复杂的事件。首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如果您的朋友与对方发生冲突并导致对第三人的人身伤害,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如果该第三人因此受到损害,则您可以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再次,如果您没有参与打架或持械攻击行为,且事后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态恶化,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协助警方进行调解工作,争取减轻处罚或从轻处理。 最后,作为受害者的家属,您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并要求法院判令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证人证言、现场勘查报告等,以便为后续诉讼提供有力支持。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需进一步帮助,请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