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家(租借)快餐店转让,对方在达成转让共识后与3.7日签订此协议并交付2万元定金,期间对方需要提供产证复印件,3.16我联系原房东提供。后同日下午对方因复印件提供晚了要求退还2万押金退回,我没有答应。 隔几日后,3.22对方联系我要复印件。并约原房东与26日见面签订合同,房东到场后说明与对方只能签订到我之前签订租赁合同的日期,2018.12.17日。时间段为21一个月。对方不肯签订,并要求退还定金。我想咨询一下根据这个协议,对方不签订与房东的租赁合同,我是否可以不退回2万定金!万分感谢!!!
2024-09-07 22:30尊敬的客户, 首先,请允许我们理解您的情况并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您所描述的情况中,您和对方已经签署了关于快餐店转让的协议,并且对方已支付了2万元定金。然而,在您准备提交房产证明文件时,对方表示由于他们未能及时提供房产证明文件,因此要求退款并保留了2万元的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做法。 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供房产证明文件,并在对方无法满足该条件的情况下,拒绝退还定金。 如果对方坚持要求在协议未得到履行的情况下退还定金,则建议您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如果您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支持。 再次感谢您向我们提出问题,希望我们的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祝您好运! 敬礼, [您的名字] [您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