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经营的企业,被电视台拍摄了视频后,是否可以要求其在播放时去掉公司名称和logo?
2025-11-29 18: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对其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负责。因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企业有权对未经授权的媒体或个人使用其品牌进行干涉和管理。 如果企业的视频被电视台播放,并且电视台没有获得该企业的许可,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有权要求电视台停止播放,并删除包含其公司名称和标志的内容。同时,企业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企业在与电视台合作之前,应确保了解并遵守相关的版权法规,避免因未经许可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