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孩子在菜市场内被骑电动车的人撞了,造成了骨裂,我的母亲在家看护了20天,孩子上的幼儿园费交的学费也没去上,目前看病花了一千多元,交警队让我们调节,肇事者只愿赔付医药费,所以调解不成功,交警队让我们起诉,我应该向他索要多少赔偿。
8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人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如果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等过错行为造成的,可以要求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肇事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您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以下费用。 医疗费。包括治疗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用。 误工费。如果您的孩子无法继续上学,那么您需要为此付出一定的经济负担。 学费损失。如果您因为孩子的住院而停学,那么这部分费用也是应当由肇事者赔偿的。 心理抚慰金。考虑到孩子可能的心理创伤和精神压力,您也可以考虑要求肇事者给予一定的心里补偿。 请您注意,以上建议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赔偿标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与律师进行详细沟通,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