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深圳毛一: 花园经住建局合准的建筑面积一共有21万平米,而前期物业合同只签了18多万平米,对这18万平米的物业费进行了约定!那少了的2万多平米是开发商持有的,因为物业一直拒交合同给业委会,是近期到住健局查阅备案合同才知道的!业委会要物业出示开发商交管理费的证明,物业拒绝!请问可以起诉物业和开发商吗?
2024-10-28 19:25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开发商进行沟通,要求其提供业主应当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用的证据。 如果开发商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收集更多的证据,例如开发商的财务报表、银行账户流水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