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根据新婚姻法,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是不是对加名字的人没有用?
2025-04-27 09:30您好!关于您所询问的问题,根据我国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支付房款并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屋,且在婚后将该房屋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该房屋的价值明显高于实际价值,且双方能够证明是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为赠与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婚后加了对方的名字,也不影响该房屋被视为赠与给一方所有的性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只适用于因双方真实意愿一致而形成的婚姻关系中,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可能构成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婚姻。此外,如果该房屋的价值远低于预期,且一方或双方有理由认为其属于非自愿赠予,也可能导致赠与行为被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如果您和配偶之间的房产分配存在争议,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