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执行法官找不到被执行人是否试为无财产可执行。我儿子2014年4月发生车祸。2015年到法院执行厅。执行法官告诉我找不到被执行人。2015年11月21日裁定无财产可执行。故未能执行合法吗
11天前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完毕。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因此,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确实无法执行,则法院应依法作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法院已经于2015年11月21日裁定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直到现在仍未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被执行人转移了财产或者财产已被其他债权人占有,导致无法执行。 如果您认为法院的裁定是错误的,请尽快向法院提出异议或申请复议,并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如与对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