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有两个孩子,大女儿已经结婚了,小女儿没有成家,前段时间父母离婚,母亲分的40万,姐姐从母亲那里借走20万至今未还,如今母亲想贷款买个门面,基于母亲没有还款能力,于是门面想写母子三人姓名,但母亲账户上没那么多钱,于是姐姐提议可以先还8万用于买门面,我想咨询一下律师,这八万块是不是最好先还给我母亲,从母亲账户上支出这笔钱,才能避免以后的姐妹纠纷?又怎样保证以后只有我母亲能去收租呢?
16天前关于您提出的法律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如果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要求清偿。在这个情况下,您的母亲作为债务人,确实应该偿还所欠的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且在债务人不履行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因此,您可以直接要求您的母亲偿还欠款,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如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 至于您提到的“先还8万用于买门面”的建议,虽然这是一个可行的选择,但这并不一定能够完全解决问题。首先,您需要确保借款合同中的条款是合法有效的,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即使借款合同有效,您也需要考虑借款用途是否合理,以及借款金额是否超出您的实际需求等。 为了确保以后只有您母亲能去收租,您可以与母亲和姐姐协商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母亲负责房屋的管理和出租事宜,而您和姐姐则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这样既可以防止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也可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后,如果您对如何处理这个情况有任何疑问,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得到更具体的指导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