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经人介绍和李某相识3个月左右因怀孕结婚了,双方感情基础不稳,婚后发现男方李某反应迟钝,不关心怀孕的王某,经常吵架,王某身体不适去医院也不管,打电话不接,导致意外流产,王某心灰意冷想离婚,可以吗?这样离婚的话,婚前彩礼咋算?结婚2个月左右
2025-02-07 16:38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是基本原则之一。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基于自愿的原因决定离婚,那么他们有权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彩礼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在您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彩礼是由于对方的过错而产生的,且该过错导致了你们之间的感情破裂,您可以要求法院判决退还部分或全部彩礼。 至于婚前的彩礼,通常情况下,它属于赠与性质,而不是合同义务的一部分。但是,具体如何处理,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专业的律师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