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问题,20天前,我开车门时和后方载人电动自行车刮门摔伤,被载人员脚部外伤,我方报警,走交强险。交警责任认定我方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前期住院费用9500,由我方垫付,转入社区消炎治疗直至拆线期间费用也由我承担,现已拆线,对方要求赔偿1万元,伤者无业,打杂工。我想咨询是否合理
2024-09-26 10:2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事故是由于驾驶车辆的失误导致的,并且您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因此,您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 关于赔偿金额,您已经支付了大约1万元的医疗费用,但对方现在要求赔偿1万元。这可能是一个较高的赔偿请求,因为您的主要责任可能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看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例如通过保险公司的调解程序来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事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