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前给父母3万,结婚后第二天丈夫没有经过我同意偷偷卖掉我的金首饰,全新笔记本,电动车,卖掉所得款拿去赌博,结婚2年期间多次卖掉我用自己工资买来的物品,电动车2辆,手机一部,还有很多没法一一罗列,都是未经我同意偷偷卖掉,而且婚内没有尽过做丈夫的职责,所有的衣食住行花费都是我这边出,怀孕产检费用都是自己出,现在要离婚,丈夫说那些都是属于共同财产,请问我可以追回被卖掉的物品?还有丈夫说给父母的3万也是共同财产,是这样的吗?如果离婚应该怎么办公室?
2024-12-24 08:00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其他收益(如继承遗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赔偿金等。 在您的情况下,您和丈夫之间存在婚姻关系。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将上述财物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您认为这些财物已转移至丈夫名下,并且没有得到公平的补偿,则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返还。 关于您提到的“给父母的3万元”,虽然这可能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但考虑到您与丈夫的婚姻关系,以及家庭经济情况,这个金额通常会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离婚时,这部分钱应该由您和丈夫共同拥有。 至于您提到的丈夫说的那几件物品都属于共同财产,这取决于这些物品的价值和用途是否对您有重大影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些物品属于丈夫单独所有或者价值巨大,那么这些物品通常被认为是共同财产。 最后,无论您选择何种方式处理财产分配问题,建议尽早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途径解决争议,以便更快地达成协议并避免长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