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遇到下面这样一件事,就是在过十字路口的时候我开一辆五菱面包车正常开转向灯右拐,一辆摩托踏板车要超我车,被别倒,面包车摩托车都有轻微磕碰,摩托车司机也无大碍,当时没有报案,他让我带他去医院,我就带他去了,然后还问我要1000块钱,要不不让我走,我情急之下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就口头答应了。事情已经过了两个月他现在又来要钱我应该怎么办,是我的责任吗?
14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行驶过程中遇到了意外情况,并且在对方要求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出于紧急情况下的人性化考虑而同意支付了一定的金额。 然而,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因您的行为导致受伤或财产受损,那么您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您作为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确保自身和乘客的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碰撞事故。如果您未及时报警并自行处理,可能导致后续的法律责任加重。 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您可以向当地交警部门反映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以确定双方的责任归属。必要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