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房主,房子租出去了,季度打款,押金500,12月22日租户交的房费,到3月22号到期,然后1月22号,租户提出不租了,一月末就要搬走,提前告诉我一声,我说你不刚交完三个月的嘛,住到期了就可以了,交接一下,我就把押金给你,他说是知道,我就是提前告诉你一声,结果1月25日楼层水管子冻了,导致停水,不能用,与物业沟通,说不能确定什么时候修好,冻的很严重,租户给我打电话,要求退剩余房费,我们的合同是15年签的,就签了三个月的,后期就没有在签,我想问问针对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
16天前您好!首先,关于押金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押金应作为承租人支付的租金的一部分,并且在租赁期结束时应该退还给出租人。因此,如果房东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退款,则押金应当被全额退还。 其次,关于租户提出的要求,您可以考虑以下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问题。直接与租户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剩余租期的看法和需求。如果租户希望继续租房,您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房源,同时确保他们在离开前能够妥善处理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 法律途径。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租户拒绝按照您的建议继续租房,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例如,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合法拥有房屋的所有者,并有权收取租金。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保持冷静、理性地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