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三叔死亡前,其承包的山林被占,占用单位给付了补偿款,村里提了三成不拿出来,合法吗。
2025-04-19 05:26您的问题涉及土地使用和赔偿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在您朋友的三叔去世后,如果他的承包的山林被占用并给予了相应的补偿,那么该补偿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分配,包括用于公共福利事业和个人利益等方面。 关于村委要求拿出三成未使用的补偿款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村委会与占用方之间的协议或约定。通常情况下,此类情况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该确保所有参与者的权益得到公平对待。建议您联系相关的政府部门或者法律顾问,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