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家162平房屋,房照是老爷子的,他有两个儿子,老两口不在这里居住,房子给哥俩住,东面给老大,西面给老二。哥俩已在这里居住有十多年了。老大是自己一个户口本,老二是跟老爷子和老太太一个户口本,因占道给拆迁了,答应给3个56平楼。老大在大地里盖了一个简易房,占道时也拆迁了,答应给一个46平楼,但是有条件:①别的地方没有房子居住,只有这个简易房;②自己有个户口本。因条件不够,当时动迁办不给他46平楼,家里给证明他没有房子,后来他又托人办了一个唯一住房,后答应给46平楼。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老大能得到一个56平楼吗?
2024-07-16 14:2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来评估您老大的情况。 房产所有权。如果房照上明确表示属于您的父亲(或者母亲),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归您所有。 户口簿。如果您父母有一个共同的户口簿,并且其中一方去世或不再居住在该处,那么另一方可以保留自己的户口簿。在这种情况下,您哥哥可能需要证明他有足够的理由继续使用此户口簿。 动迁协议。如果有动迁协议并按照协议进行了分配,则协议中的规定应当优先于个人意愿。 简易房。虽然简易房被拆迁,但其价值是否应计入最终分配的面积需要进一步了解拆迁补偿的具体规定。 唯一住房证明。如果动迁过程中确实存在“其他地方没有房子居住”的要求,并且符合相应的标准,那么您哥哥有可能得到额外的住房面积。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土地使用权证书、拆迁补偿协议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综上所述,要确定您老大的具体情况,需要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建议与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或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