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17岁,她上个月17号租的房子,然后去找工作发现工作包住,她就跟房东说退房子,房东说不能退,只能转租,然后我妹就在58同城上面发的房租信息,有人过来租房子了,但是房东还是要收她一个月房租,手续费200,请问正常吗?
2025-12-10 05:40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租金或者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在您妹妹与房东协商后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您可以协助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多收的租金和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建议您妹妹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提供支持。请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