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我之前认识一个男的,有媳妇,我俩在一起6年了,刚刚分开,但是他跟我要我俩这6年在一起吃住的所有开销的一半,差不多4万,之前我给了他1万分别是信用卡划走3000,我银行卡转账7000,那天出去见了一面,他给我拟了一个欠条,我想走他不让我走匆忙间我就签了一个我的名字,好像还按了一个手印,欠条为期2年,但是他不想按欠条来了非得现在就要这笔钱,近期他往我单位打电话,我手机打电话,不停发微信,我也没搭理他,而且我现在也不想还了,因为俩个人在一起的所有开销分开了,都要承担,我不想给了,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在法律上那个欠条是否生效,
26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合同法和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首先,关于欠款问题,您需要确保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签署了有效的书面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支付方式、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事项。 其次,如果您认为该欠条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存在其他争议,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赔偿损失。 此外,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尽量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将来解决问题时能够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