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两个交往期间,男的让女的去借款来用(十多万),然后没多久钱用完了,两人分手了,这钱该怎么还?男的呢分手后承认一起还这个钱,但是他一时拿不出这么多来,女的呢又想叫他一次性付清,男的写了欠条,上有身份证号码和签名。但没有手印。去到法庭。法官会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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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要将实际的请款写清,有欠条,对方的录音,相应的银行流水,是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您所提供的证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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