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网看我的回复我原本是公司的生产部长。由于身体不好。即期做了二次手术。刚好媳妇生宝宝。后我去上班。老板由各种因素要调到去饭店上班。由于我身体原因不能去饭店。我应该怎么办
2017-12-18 10:34建议和单位协商处理。无故开除赔偿问题: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