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婚七年孩子归女方抚养,当时不拿抚养费,一个月见孩子一次。她一直不让见,去年把孩子给我扔在门口家里没人,要抚养权她不给,孩子在这面上一月期学,孩子放寒假正好办办农村合作医疗,我给孩子补三年的,管她要孩子出生她也不给,没办法我把孩子送回去了,她现在以孩子名义告我,要抚养费能要出不?我想把抚养权要过来是否能挣过来?孩子现在十岁了,现在她起诉每月要我拿两千生活费给孩子,我该怎么办?孩子在她那边有很多不好的习惯,回去管说我们捏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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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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