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来南通做磁砖生意的,被江阴一客户欠了三万多的货款,去年没要回,今年她已改行开饭店了,我手上有她写的欠条,我现在该怎么做,货款还能要回来吗?
2024-12-08 06:44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在你的情况下,对方已经离开原居住地,并且没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因此你的债权可能无法得到完全清偿。然而,如果你们之间存在其他合同关系或者担保关系,那么你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或担保条款履行还款义务。 此外,如果你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警方会依法进行调查和取证,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建议你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先与对方沟通,尝试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