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个月办了个车贷,分期18个月还,贷了7万元到手就5万,现在提前还款还需要8万块钱,他们公司还介绍我去做了第二次车辆贷款,然后昨天突然把我车开走了说我违约做了二次贷款,必须给1万现金才给车,这样可以告他们属于敲诈和高利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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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存在高利等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减免部分利息,若对方不存在高利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建议协商制定具体还款计划,逐步归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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