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的是一个老小区,物业公司于2018年1月1日入驻,2018年1月3日晚间我把电动车停到楼下,第二天早上发现丢了。该小区夜间值班室没有人,没有安装监控。今天去找物业,人说公司人少,就几个人,来回4个小区转,肯定顾不过来。请问,这属于物业公司的责任还是我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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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有一定的监管责任,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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