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在玖富贷款5.5万,现在还了24期6.2万,以为到期看合同是36期,而且还有咨询费和服务费2万多,贷款总额7.7万,可我只拿到5.5万,我现在不想还了可以吗?会被起诉吗?有什么办法,而且5.5万还36期的话利息4.14万,算是高利贷吗?我可以告他们吗?
2021-04-22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对方存在高利等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减免部分利息,若对方不存在高利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建议协商制定具体还款计划,逐步归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