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孩子的爸爸去世了,我在他没去世就出来打工了,两个女儿一个十三,一个六岁都在爷爷奶奶家,他们一眼不让我看孩子,昨天孩子爷爷起诉我后天开庭,爷爷管我要钱每个孩子每年六千,我想要小孩或者我给点抚养费,一个孩子给多少钱
4小时前尊敬的用户, 首先,非常抱歉听到您家庭中发生的不幸事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丈夫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您的子女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 关于您的问题,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父母离婚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等问题,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子女年龄。根据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婴儿,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八周岁的儿童,原则上由父亲抚养;满八周岁的儿童,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随父或母生活,并可同时获得相应的抚养费。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与被告商议并争取对孩子的共同抚养权。 抚养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故而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具体的数额需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 保护权益。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法庭上,您有权要求法官给予适当的保护措施,以确保您的权利得到公正的对待。 请记得,无论何时何地,您都必须保持冷静和理智,积极应对挑战。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