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想离职,于本月初打了辞职报告,但老板以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为由不予批准,说如果本月20号发上月三十天工资后走人会压本月20天工资不给,公司有没有权利压的工资不给?
回答数:593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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