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一学生,已满十八岁。经人介绍我找了一份周末兼职的工作,在vivo手机店做气模人,没有签任何合同或者协议,一天工作五个小时,八十元。但在第一天下午工作时,我右腿突然不适摔倒,然后疼痛难忍以至不能动,然后我被店员送到了医院,医生 说需要住院,店员在帮我办完住院手续后离开,我现在还在等医院的诊疗结果。请问我应该追究vivo店的 法律责任吗?我家庭条件不好,医疗费用太大了。
回答数:864
这得做工伤认定,建议咨询劳动局,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338 人今日律师解答 47657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