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今年35岁,小时候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不能工作。想申请低保。请问我们锦州市低保待遇是多少?还有她户口在农村,妈妈户口在城市,但妈妈没有住房,户口落在我这里,这种情况可以把她的户口挪到我户口上吗?
2025-02-28 11:21首先,对于您提到的妹妹的情况,由于她是未成年人时就已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并且无法正常工作,因此她可能符合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的“家庭成员中有重病或者残疾的人”的条件,可以享受一定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关于低保待遇的问题,具体的金额需要根据您的所在地的具体政策来确定,因为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建议您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或民政局,了解最新的低保政策以及具体的标准。 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如果您想要把妹妹的户口从农村迁移到城市,这通常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比如您本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愿意承担抚养责任等。如果符合条件,您可以向当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他们将会为您办理相关的手续。 总之,处理这类问题时,最好先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然后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同时,也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