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姐姐,我父母的房子是居住权房(公房)我母亲是在98年得了子宫癌经过放疗化疗后治愈,我的父亲是在12年不幸得癌症去世了,14年我的母亲把房子卖了用来偿还父亲治疗的债务。父亲去世后,母亲自愿和她孙子住,并且把剩余房款赠予了她孙儿,由孙儿为她养老送终, 现在母亲不幸癌症复发, 期间、我的姐姐没有出过一分钱 也没有伺候母亲一天 , 现在姐姐要告我们,说卖掉房子的房款有她一半,母亲给她气的病情加重,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25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继承纠纷的问题,具体如下。 房屋出售所得款项属于遗产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出售所得款项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包括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和其他合法继承人。 在您母亲去世前,她的女儿有权获得一定比例的房屋出售所得款项,这是基于母女之间的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 您的父亲去世后,您的母亲有权要求继承一定的份额,但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权利。 如果您的母亲再次被诊断为癌症并且病情严重,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医疗费用援助,以减轻家庭负担。 建议您及时与专业的法律顾问沟通,以便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解决方案。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