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的是我叔叔一个星期前在工地开车翻车了,脚骨折了一直在输消炎水,今天刚做完手术,里面加来钢板,说一年以后才可以取出,请问这属于几级伤残?应该怎么补助呢,因为我叔叔没有结婚,小时候他脸部有烧伤,今年60多岁了一直在老家没有出过远门,工地老板是我们一个县城的,工人大部分都是一个县城的就去了,也没劳动合同,按月给工资的那种,后期医院说需要大概半年的休养,因为他是一个人需要有人照顾,这种情况怎么办。希望您能帮我给出你们专业的意见。感谢!真的很需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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