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麻烦我想问个事,我与一个人在2012年10月份开了个厂子,开了将近两三个月就不开啦,双方都赔了点钱,这个人把我起诉到法院啦,在2016年11月份她领她哥她哥还领的一个人到我家逼的让我给打条子,当时我给打了个条子,她这时侯告我说我2012年借的钱
2025-07-01 05:16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借款行为是否成立以及还款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如果您认为对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借款事实或者借款金额有误,建议您积极搜集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借款合同等。 同时,如果已经产生了诉讼请求,并且对方提出借款事实,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了解借款的具体情况和数额,包括借贷的原因、时间、地点、方式等。 分析借款是否存在恶意欺诈或虚假陈述的情况,比如借款后未实际使用款项,或是借款金额明显超出实际需求等。 考虑对方是否有能力偿还借款,以及是否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如果存在争议,可以寻求调解、仲裁或其他解决途径来解决纠纷。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域差异、案件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