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女的控告强奸,但是实际是头脑清醒状态,没有不自愿。我给她当时吃了保健品,实际上发生关系时距离吃保健品已经过了六个小时,检察院当时不批捕因为当时没有保健品的检测结果,证据不足,取保候审。公安后来检测血样和尿样没有成分,但是头发里面检测有安眠成分,保健品也有安眠成分,这是否属于证据充分?注,当时确实清醒自愿。
2025-04-27 08:33在您的案件中,您提到一个关键点是原告在指控被告犯下强奸罪之前,被告曾给原告服用了一种保健品。这个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导致强奸罪的成立,但如果该保健品含有可以影响人精神状态或意识能力的成分,则可能对指控产生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能够证明其在服用保健品期间并未处于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那么检察机关可能会考虑撤销指控或者提出新的指控。 此外,即使没有保健品的检测结果,只要被告能够提供其他有力证据来证明其行为并非出于非法目的(例如,被告是否有正当理由认为原告存在不可抗力),也有可能使检察官改变对被告的处理意见。因此,为了确保公正审判,检察官通常会审查所有可用的证据,并根据这些证据作出决定。 最后,请注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重要的是要确保所有的证据都是合法获取的,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