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主犯投案,从犯没投案怎么判,网上通缉
2025-06-08 00:51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于主犯和从犯应当分别定罪量刑。 如果主犯已经投案自首,并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如果从犯没有投案自首,则可能构成自首情节,但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予以处罚。 至于是否需要在网上发布通缉令,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公安机关的决定。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通缉令,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以及公安部门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 综上所述,关于“非法拘禁罪主犯投案,从犯未投案如何判”的具体判决结果,应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裁量并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