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山东郯城人,我离婚几个月了两个孩子归我(男方),女方要钱不要孩子,协议书上我都履行了,可女方还是上我家里又骂又闹的来带孩子,(协议书上写的可以来看望孩子但不能带走,)请问我可以起诉吗?
2025-12-29 20:35尊敬的当事人,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并有权利探视子女。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她的需求和想法,并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和探视权。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您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书、孩子的健康状况等。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