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07年举行的婚礼、这期间他在部队、想生二胎所以一直拖延到2013年才办理结婚证、房屋在2008年拆迁、2018年办理了房产证上面写夫妻共同财产、今年八月又在银行做了房屋抵押贷款、现在要离婚、房子有我的份吗?
2025-12-29 21:22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果您与配偶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您也对该房产享有份额,那么该房产在离婚时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如果您的配偶在婚姻期间通过借款或抵押等方式取得房产,则该房产可能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具体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判决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