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村道占地赔偿标准,我家土地被镇里修村公路占用了1公里,现在不做任何赔偿,请问这种占用国家有规定赔偿标准吗?
2024-09-07 20:3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您提到的土地被镇里修村公路占用的情况,如果该占用行为没有经过审批或手续不全,则可能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向当地有权机关反映情况,并寻求相应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诉讼等。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为解决问题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