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因为两个孩子法院判给我一个儿子,女儿判给女方,我有点不想让孩子受罪,我老婆没有工作,他也没有固定的地方,并且对孩子不负责任,我有点不放心让他把孩子带走,可是在前几天孩子快要考试的时候,他带社会上人到学校门口从我妈妈手里把孩子抢走了,孩子还在上学期间,没有考试呢!当时孩子哭的好厉害,孩子也不愿意跟他去,可是法院判给人家,我们也没有办法,请问律师,他们这样做犯法吗,我想把孩子让法院判回来,为了给孩子一个固定的家庭生活,安全感,他可以经常回来看望,请问我还有希望能要回来吗,谢谢解答
2024-07-29 09:39您的情况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孩子的监护权归属、家庭安全和教育等问题。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任何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孩子被他人抢走的情况,这在法律上被称为“遗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遗弃是指行为人将未成年人置于危险或无法获得基本照顾的状态中,从而导致其受到伤害或死亡。遗弃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次,您希望将孩子交还给法院并要求孩子回到您的身边,这是一个合法但可能比较困难的过程。首先,需要证明您有权提出这样的请求,即您作为父亲,有资格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权。其次,还需要证明孩子确实受到了伤害或者面临危险,例如孩子在学校遭受暴力或其他形式的虐待等。最后,如果孩子确实存在上述情况,那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判决,重新审理案件。 总之,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